8月18日上午,扬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评审产生第十三届省见义勇为称号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研究成立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小组。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胡付祥主持会议。
会议介绍了第十三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和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推荐初评情况。参会人员对照拟推荐申报的见义勇为称号人员、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概况及先进事迹材料进行集体评审,产生了推荐申报对象。
会议还根据《市政府关于明确扬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定和奖励相关事宜的通知》(扬府发〔2020〕57号)要求,成立了扬州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工作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共九个单位组成,具体组织见义勇为称号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扬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