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市委宣传部和市公安局联合发起筹建扬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1996年7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扬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委会,2002年11月14日经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登记,扬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式成立。
市基金会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在省、市公安机关和省基金会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多渠道募集基金,加大褒奖宣传和优抚服务力度,强化见义勇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
截止2024年底,全市共募集基金两亿多元,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辅警、有功人民群众)33822 人,颁发奖金、抚恤补助金4928万元。涌现出以张志成、耿高鹏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全市先后有10人被省政府追授为革命烈士;10人荣获“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等荣誉称号;5人荣获“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 荣誉称号;116人荣获“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江苏见义勇为新市民”、“江苏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绿叶奖”江苏最美见义勇为环卫工(送报工、送奶工)等荣誉称号;368人荣获“扬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扬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在全社会营造了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市基金会先后被省民政厅和省公安厅、省基金会评为“优秀基金会”和“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共有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12个,乡镇、街办见义勇为工作站1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