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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见义勇为人员“两免”证件办结“两免”待遇全面落实
发布时间:2021-01-08 浏览量: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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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两免”待遇政策(在设区的市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在我市落实落地。扬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相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相关条款内涵,研究制定本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两免”待遇相关条款的具体办法,切实把贯彻落实见义勇为人员“两免”待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实事抓实抓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要”的导向,提供资料,细化流程。近日,由扬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监制核发,市相关部门具体制作,我市208名见义勇为人员“两免”待遇证已全部制好,近期将结合春节走访慰问发放到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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