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子相,男,生于1987年3月,生前系贵州省威宁县羊街镇松山村人。
2006年7月14日18时30分,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沈营砖瓦厂贵州籍务工人员严子相,在返回暂住地途中,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潜入水底救出两名少年,终因体力透支,沉入了水底,英勇牺牲。2006年11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2007年12月扬州市人民政府追授“扬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