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俊,男,30岁,江都区个体业主。
2017年5月3日21时50分,李俊驾车在江都区真武镇发现一辆遮挡号牌的红色本田轿车撞人后逃跑。他随即调转车头追赶了上去,追出了3公里多以后将肇事车辆逼停,并下车向肇事车驾驶人高喊“停车,不要再跑了”。 这时肇事车辆突然加速冲向李俊,在其让开后再次逃跑。李俊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根据李俊提供的相关线索将肇事者缉拿归案。2019年被市政府授予“扬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