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英雄人物
李金华
发布时间:2020-03-18 浏览量:825

李金华.JPG

李金华, 男,59岁,广陵区万马滨河城物业公司职员。

2018年7月12日下午3时30分许,李金华在万马滨河城住宅小区北大门处值班,发现两个不是该小区业主的十几岁男青年各骑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小区往外骑,其中一车踏板上用雨衣遮盖着什么东西。当天是晴天,李金华感觉这两个男青年可疑,拦下盘问,进而发现雨衣下面藏有六块电动车电瓶。两人见事败露,便想夺路而逃,李金华迅即拔下一辆电动车的钥匙。二人逃跑不成,挥拳向李金华打来。李金华毫不畏惧,一边紧紧抓住他们的车,一边通知其他保安前来增援,终于合力将二人截获交警方处理。2019年被市政府授予“扬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主办单位:扬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苏ICP备19067802号-1 网站管理:扬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技术支持: 扬州大自然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总访问量:37816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及1024×768分辩率以上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0899